“中小企业互惠成长投资项目”介绍
G公司是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家投资机构,它的投资模式是将企业在美国主要证券市场上市,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投资,并从企业的增长中与企业共同获利。G及其合伙人对美国近四百家企业进行了投资。
G的投资方式是美国当今的主流投资方式,它既为企业投入所需资金,又为企业拥有者创造了可观的资本价值,还为投资方提供了必要的保护。自2004年进入中国以来,G已经以此方式投资了五家中国公司,并取得了一定经验。2006年美国G公司“中国中小企业互惠成长特别投资项目”是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推出的针对中国中小企业的全新投资项目。
1、投资方式及数额
将符合投资条件的中国企业首先在美国相应的股票市场上市,然后再以G及相关基金购入股票的形式根据企业资金需要投入一百万至五千万美元的资金。
中国企业在美国相应股票市场上市的费用(包括财务审计、法律审计、购壳费用、公共关系、路演、公司手续、SEC承报等等)均由G承担。
2、G投资目的及在上市后的角色
G是赢利性投资机构。G希望将资金投入到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中,共同创造资本增值并同企业股东一起在资本市场获利。
企业上市后,G将提供在美上市公司的全方位服务,建立上市公司在美的公众认可,并为企业发展进一步提供资金。
3、对中国企业的要求
●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企业类型不限;
●公司处于发展产业并在该产业中具有稳固地位;
●公司有三年以上的运营历史,并有三年的盈利业绩;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利润率不低于15%,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公司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并有明确的企业发展目标和盈利模式;
●公司能够通过美国GAAP财务审计;
●公司股权结构清晰,带有国有资产部分需已经获得相关政府批准在美上市;
●公司没有法律诉讼或所有权方面的纠纷。
4、申请方式
向G提交企业概要,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结构、最近三年的市场情况和经营状况(总收入、负债、税前利润、净资产)、主要经营人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