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出台了向一线承包职工倾斜畜牧业发展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一线承包职工发展畜牧业。
凡是一线承包职工养畜达到30只羊、5头牛的,连队根据耕地和饲草地的实际情况每只标畜可划分0.2亩饲草地,并且继续鼓励、支持职工购买纯种肉用种羊;
凡是职工在农场、分场规划内的养殖小区新建畜禽棚圈用地,五年内免收土地使用费,养殖小区内按标准新建的住房符合解危解困住房政策的可享受解危解困政策;
对2008年在农场、分场、连队统一规划的养殖小区内,新建砖木或砖混结构、配套设施达到要求、设施齐全的养猪舍,并且加入养殖协会的职工,每户新建猪舍面积在2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之间的每个平方补贴20元,新建猪舍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每个平方米补贴30元;
2008年,在农场、分场统一规划的养殖小区内建砖木结构、阶梯笼养生蛋鸡的养殖户,规模在300平方米养殖1000只以上的每个平方米补贴15元;砖木结构养肉鸡的职工,每年出栏10000只以上、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每个平方米补贴10元;
对达到一定规模、资金周转困难的养猪职工,给与一定的流动资金的扶持。